| (a) |
處理自動增值服務的申請; |
| (b) |
收取自動增值服務賬戶持有人及八達通持有人所欠款項,不論在自動增值服務賬戶收取或以其他方式收取亦然; |
| (c) |
進行任何自動增值服務賬戶持有人及八達通持有人有關的財務、信貸及其他資料及紀錄的核實工作; |
| (d) |
執行及行使本協議規定的本公司權利; |
| (e) |
八達通收費系統的正常管理、運作及保養,包括審計在內; |
| (f) |
設計本公司、其附屬公司及聯屬公司(即直接或間接控制本公司、本公司所控制或與本公司隸屬同一控制權的任何其他實體)供客戶使用而提供的新服務,或改善現有服務; |
| (g) |
推廣本公司、其附屬公司、聯屬公司或任何選定商務夥伴的貨品及/或服務。本公司、其附屬公司、聯屬公司或任何選定商務夥伴可能需要進行核對程序(詳見該條例釋義),藉此讓本公司更明白閣下的特質及提供更能滿足閣下需要的其他服務(如提供特別生日推廣活動給予閣下),協助本公司選擇閣下可能有興趣的貨品及服務,以及確立閣下與本公司選定商務夥伴是否已建立關係; |
| (h) |
本公司與閣下進行通訊; |
| (i) |
調查投訴、備受懷疑的可疑交易及研究服務改善措施; |
| (j) |
防止及偵測罪行; |
| (k) |
根據法例作出披露; |
| (l) |
概括地作為交通或其他服務的資料或數據來源;及 |
| (m) |
其他相關用途。 |